网站地图联系邮箱网站主页

中国EEC在线

欧盟(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安全认证介绍站点,EEC认证交流平台。

EEC认证相关知识介绍、办理步骤指南

提供EEC认证相关资料,帮助企业产品打入欧洲市场;简化认证流程,为您提供更快更好的认证服务!

您的位置:中国EEC在线 >> 行业新闻 >> 欧盟修订化妆品指令附件III和VI

欧盟修订化妆品指令附件III和VI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G/TBT/N/EEC/296号通报:修订关于化妆品的指令76/768/EEC的附件III和VI。

  作为化妆品行业要求的结果,并要求与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的科学鉴定相一致,该指令草案批准浓度在0.4%以下的月桂酰精氨酸乙酯HCI作为一种防腐剂在化妆品中使用(除唇妆产品、口腔卫生产品和喷雾产品之外)。另外,该草案限制其他用在肥皂、去头屑洗发剂和非喷雾除臭剂中的月桂酰精氨酸乙酯HCI最高浓度为0.8%。

  该通报将于2009年12月批准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生效日期为公布之后第20天,生效后12个月规定必须实施。通报评议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发布时间:2009年9月24日
作者:中国EEC在线
原文:欧盟修订化妆品指令附件III和VI
版权所有,转载时必须以链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出处并保留本声明。

上一篇:玩具企业拓展多元化市场 挑战与机遇并存

下一篇:中国出口商关注欧盟实施新玩具法例

资料搜索


  • 互联网 中国EEC

网站分类

文章归档

版权所有:中国EEC在线 2005-2009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5-2007 www.chinaeec.com online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