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协定真的自由吗

自由贸易协定真的自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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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叫自由贸易协定,其焦点当然就在“自由”二字上,其宗旨也是要实现商品的完全自由流动,那么这种“自由”对世界经济到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它到底能否实现真正的自由呢?

  正方

  FTA优化世界资源配置

  首先,FTA (Free Trade Agreement,自由贸易协定)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流通费用,通过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通过推动新FTA产生,最终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关税是国际贸易进行中发生的一种特殊交易成本。FTA会使这种交易成本大幅降低,并使它在不长的时间内趋向于零。FTA还使贸易者与所选择的贸易伙伴之间的物理距离拉近,由此节约了运输费用。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流通费用,FTA能够大幅促进内部成员之间的贸易。这种促进作用在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和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上都得到了体现。

  当然,成员间贸易可能会对成员与非成员间贸易发生替代效应并在短期内使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有减少的倾向,人们一般称这种影响为贸易转移或贸易替代。然而,全球贸易总成本毕竟得到降低,由此全球贸易量整体上有望增加。不仅如此,这种贸易替代效应会促使贸易受替代关税主体也积极地与贸易伙伴尽快达成FTA,由此促使世界贸易总成本进一步降低。而且,如果受替代者应对积极,替代效应影响并不大。有关人士曾经针对NAFTA的建立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Eu对美国的出口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总体影响很小,受到较大影响的产品种类非常少。

  其次,FTA促进了国际投资,并且起到了优化世界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的效果。

  FTA对国际投资的促进和对产业组织的优化作用也是明显的:(1)影响跨国公司外国直接投资(FDI)区位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无关税市场规模的大小。与无FTA时由多个关税区组成的市场格局相对比,FTA会使自由市场规模大为扩充,这无疑会促进某一FTA非成员国跨国公司对FTA成员的投资。(2)FTA使得区域内企业在区域内的劳动力、自然资源、资本投向的地理选择决策再也不会受关税因素拖累。FTA实施时,区域内企业会重新从成本最低化的目标出发,考虑通过再投资对劳动力、物质资本、自然资源的地理分布进行再选择。由此,FTA实施会促使区域内FDI有所增长。(3)FTA形成后,取消关税保护促使企业在产品市场、要素资源方面重新布局,提升了企业素质,改善了产业组织形态。

  再次,FTA能够推动成员间经济合作关系在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上继续得到发展深化,由此可能对区域共同货币、世界共同货币的产生,对世界各国经济利益共同性的强化,乃至对世界政治以和平方式实现一体化的进程产生积极影响。

  我们从EU发展进程中看到这样一种过程路径:部分产品贸易自由化——全部产品贸易自由化与共同产品市场——关税同盟——资本、劳动力流动自由化和共同要素市场——共同货币——对成员国外交政策进行必要协调。尽管面临诸多困难,国际社会还是普遍认为欧盟最终会向政治深入一体化迈出实质性步伐。从主体意愿上看,欧盟一体化的深入反映出欧洲各国,其中主要是德法两大国对战争和敌对所带来的痛苦的反省。

  反过来看,一旦行为主体基于这种反省态度转而产生通过新合作框架开展互利互惠活动的动机,他们一步步进入如上合作步骤也是自然而然的,因为每一步的迈出都有未来利益作为动机基础。对所有成员而言,这既是一个合作博弈局面的形成,也是一个帕累托改善实现的过程。

  应该说,当今世界的FTA方兴未艾;对照欧盟发展历程,如此众多的FTA也有将世界各大区域引向更深入经济合作关系的趋势。如果当今国际社会也普遍具有通过经济合作而不是战争过程来谋取利益的共识,那为什么不能由此推论,FTA以及以FTA为基础的多种区域经济合作方式的兴起最终不仅会导致全球贸易完全自由化和促成世界共同产品市场,而且还将进一步促使世界共同要素市场、共同货币形成,乃至再对世界统一政治架构的产生和完善产生积极影响呢?反思这两年FTAs在全球兴起,至少表明国际社会实际上正开始“启动”这种共识。
  反方

  FTA并不自由的贸易协定

  由于旷日持久的多边贸易谈判陷入了僵局,双边和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协定则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出现。但是,有不同的声音却认为,自由贸易协定其实不等于自由贸易。

  按照经济学的理论,只有多边自由贸易才能够带来全球福利的最大化,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究竟能够促进福利增进还是导致福利减少,要取决于其带来的贸易创造是否大于贸易转移。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进行自由贸易谈判的时候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发达国家正在利用自由贸易协定做为迂回进攻的战略。在多边谈判中失去的,发达国家将在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重新赢得。因此,在和发达国家谈判自由贸易协定的时候,尤其要关注其强加给发展中国家超越WTO条款的要求。其他一些议题尽管在WTO中已经涉及,比如知识产权保护,但是如果在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框架内,发达国家将有更灵活的解释权。这些陷阱都会减少发展中国家的政策空间,损害其政策自主性。

  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希望能够从自由贸易协定中得到的好处一般是更大的市场进入机会。这样发展中国家能够更多地出口自己的优势产品尤其是农产品(24.15,0.00,0.00%,吧)和劳动力密集型的制成品。但是,即使自由贸易协定中降低了有关的关税,发展中国家仍然会遇到其他的障碍。比如为了保证自由贸易协定的顺利执行,通常会有相关的原产地规定,这有时候反而会更加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即使是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发达国家仍然会保留在协定之外的一些法律、技术标准甚至政治上的障碍,以便保护其敏感产品。

  比如美国国内的法律规定,自由贸易协定不能将“任何敏感农产品进口”的关税降低到乌拉圭回合适用的水平之下。美国还要求其自由贸易协定伙伴国在出口纺织品的时候遵循所谓的“原产地”规定,纺织品所用的纱必须是本国生产或美国生产,如果有的发展中国家本国缺少纺纱行业,就只能购买美国的纱,而非其他发展中国家生产的更便宜的纱。澳大利亚和美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但是澳大利亚并没有因此打开美国的农产品市场。美国没有增加对澳大利亚的糖的配额,牛肉经过严格的限制还只增加了18.5%的配额。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签署之后,墨西哥的玉米进口增长了将近三倍,大豆、小麦、禽类和牛肉的进口增长了5倍。

  发达国家最希望通过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打开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当谈论服务业的时候,发达国家所想的是金融、保险等高端的服务业,而非理发、餐饮这些发展中国家擅长的服务业。发达国家的银行可以进入发展国家,或是购买发展中国家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但是发展中国家的厨师、护士、医生、电工等却无法顺利地进入发达国家的服务业市场。发达国家的银行承诺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往往难以兑现,但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发达国家的投资者会通过裁减员工等办法迅速抬高发展中国家银行的股票价格,然后抛售其股票。韩国目前银行体系70%的股份已经被外国投资者购买,其中除了国外的大银行之外,还有投机基金。外国投资者买进和卖出银行股票的期间往往只有2-3年。

  知识产权保护是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遇到的一个压力越来越大的问题。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是否有助于发展中国家的持续发展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据估计,发展中国家用于执行TRIPs(和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费用每年高达6000亿美元,远远超过其能够从发达国家的市场准入中得到的好处。

  据此,自由贸易协定并不必然带来自由贸易。如果不提高警惕性,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中处处都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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