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产“Funny Baby”牌儿童玩具发出消费者警告

欧盟对中国产“Funny Baby”牌儿童玩具发出消费者警告

请记住chinaeec.com,方便您下次访问!  2007年7月20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对中国产“Funny Baby”牌儿童玩具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立陶宛。此次被通报的玩具共有两款:一是海豚形,条形码编码为5903116609226;二是河马形,条形码编码为5903116669282。
  由于该两款玩具的邻苯二甲酸丁苄酯和邻苯二甲酸二乙基乙酯的含量均超出了欧盟的最大限量0.1%。其中,海豚形玩具的邻苯二甲酸丁苄酯含量达7.81%,邻苯二甲酸二乙基乙酯含量达0.21%;河马形玩具的邻苯二甲酸丁苄酯含量达5.65%且邻苯二甲酸二乙基乙酯的含量达0.55%。该两款玩具不符合欧盟的化学指令76/769/EEC。
  目前,立陶宛主管部门已下令禁止销售该商品并将其撤出市场。  请记住chinaeec.com,方便您下次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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